
[寄语]新版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严守纪律底线发言稿 篇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以“四个必须”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这“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准则》和《条例》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得益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准则》侧重进行正面倡导,《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边界和行为禁区。《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坚持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了自律与他律相补充,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克己、为政用权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一要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小处着眼,时刻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二要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对那些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要做好结合,统筹推进。将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准则》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集合5 篇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高线底线呼应,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科学理念,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牢牢把握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内涵,以严与实的精神推动职责归位和执纪问责。
一是提升道德境界。纪律不是万能的。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立规惩恶,更要立德向善,让道德自律成为制度他律的重要补充。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纪律是成文的道德,纪律只有运行在道德认同的轨道上,才能得到自觉遵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确立“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道德高标准,给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擎起信仰的火炬、补足精神的钙质,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吃苦在前,用好手中权力,培育良好家风,塑造廉洁形象,向《准则》确立的高标准迈进;必须不断改造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做好党员拒腐防变的“主观工作”,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是增强纪律意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能不能守住这条底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考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心中要有数、界限要分明;必须坚持慎始慎独慎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纪,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永远守好第一道防线,就像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讲的那样,“即使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不做任何坏事”,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强化履职担责。贯彻《准则》和《条例》,首先要明确谁负责、谁监督、谁执行,这就需要我们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当前,重点是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逐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列明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明确不漏项、贯彻执行有保障。
四是坚持严抓严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监督什么、如何执纪提供了一把标尺。必须把严的标准融入到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之中,安装党风廉政建设的“电子眼”,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必须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小毛病轻处分,大问题重处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
知易行难,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高于普通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和影 ……此处隐藏4565个字……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需要通过“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内外兼修”。在“内”,要提高道德修养和文化涵养,在“外”,要有良好的行为举止和言语,达到 “表里如一”,全面提升。学习《党章》,使我明确党员为人做事的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能做。我要把这些时刻牢记于心,把熟悉和掌握党章党规当作一种自觉、一份责任,准确把握党章党规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把党章党规内化于心。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就要加深对新党章和讲话精神实质的认识,增强个人的是非观、荣辱观,自觉做到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从思想认知层面对党敬畏,争做一名合格党员;自觉把学习内容嵌入灵魂深处,思想上形成一种自主的学习习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就要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将学习和领会党章党规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转化到自觉行动中。工作中,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躬身践行“两学一做”,将前期学习外化于行,要把学与用结合起来,把思想转化为行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按党章党规办事,把党章党规融入到思维习惯之中,进而会转化为行动自觉。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就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常学习和领会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学一做”的核心内涵和具体要义,要省自身、知不足,而后改之、慎言、笃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爱岗知责、在岗思责、守岗尽责,对待工作要有慢不得的责任心、拖不得的进取心,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党员领导干部唯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才能时刻保持心底的那一份纯净、警觉和定力,让接受纪律和规矩的约束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自觉、自愿地守纪律、讲规矩, 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永远在纪律和规矩的范围之内。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 篇六一要加强思想武装。筑牢底线、提升境界,就必须在理论上明白、思想上干净、政治上坚定。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筑牢我们的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做到每学习一次,思考深入一次,认识深化一次,不断净化思想和灵魂。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信仰就是灵魂,使命高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纪律决定一切。要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坚守崇高的理想境界,在理想信念上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要守住底线,有精神支柱,有精神追求,追求做了多少有意义的事,对社会、对人民做了多大贡献。
三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和人民要求,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做到“戴着乌纱想事,揣着乌纱干活”。
四要躬身模范践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审计别人自己腰杆首先要硬起来,否则就没有资格审计别人,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各个方面都要成为标杆、成为旗帜,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五要依法履职尽责。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依法履职尽责,无私无畏,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同一切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并善于揭示不完善的制度和推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为深化改革做出应有贡献。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 篇七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xx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www.←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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