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酒类工作总结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商务局2022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总结和2022年计划为规范我县酒类流通秩序,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精神,在进一步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努力规范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保障酒类食品安全, 2022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为
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商务局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酒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
1、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在年初开展酒类备案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对中心城区备案登记实行全面推开和对乡镇经营户逐步开展登记。目前为止,全县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已备案登记300余家,备案登记率达95%。
2、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
3、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健全酒类流通管理的信息汇总和建档工作。为做好酒类消费的溯源工作,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都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应在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随附单》制度,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一式三联,由县商务局统一购置提供。
(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加强了酒类流通监管行政执法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经营户进行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打击酒类经营户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共开展专项行动3次,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四)组织学习培训,提高酒类管理人员素质
从分管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平时都认真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解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落实随附单制度,明确下一步全县酒类流通管理的要求:即以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批发经营、零售经营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酒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随附单制度执行难,由于随附单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规范使用,同样在本县经营户中很难推行,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二)执法人员和经费不足,存在酒类管理人员紧缺,经费紧张,影响了工作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三、一是市场检查密度不够。由于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在日常工作中,难以统筹兼顾,在市场上的检查相对减少,特别是零售终端的检查相应减少。存在着工作布置多,督促检查少的问题,致使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2022年工作意见
进一步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和流通随附单制度,增强全行业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继续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正规的渠道购进酒类商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继续营造秩序规范、打假保真的良好氛围。2022年工作打算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提高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解决必要的专项管理经费和执法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流通和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作为全县流通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年度进行总结表彰。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组织酒类管理人员培训,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定期交流探讨,提高酒类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抓重点抓难点,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
2022年,全县酒类批发、零售企业要全部纳入备案登记,酒类批发企业登记率达98%以上,零售企业登记率达98%以上,并全面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必须实施随附单。要把目前备案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的街道、乡镇酒类流通经营企业作为工作的难点,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4、继续加强督查,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加强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督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意识,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全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
我们将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通过常规检查、节日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部分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行为,促进全县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2篇】2022年上半年酒类销售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概况
一、经销商
2022年市区上半年新开发经销商17家:新一新超市、河滨酒水、家运超市、十里配送、杨记酒水、仁和惠利、林荣酒业、银佳超市、恒大酒业、新双立配送、天长欣酒业、东鑫商贸、百酒堂、正成酒业、万禹商贸、宏吉酒水、国豪酒水。
二、分销商、二批
2022年上半年新开发平行分销商10家:鹏飞、丰越、惠民超市、盛堂酒水、李姐酒水、小屋商贸、步实商贸、创鑫商贸、平捷商贸、小康批发。
三、终端开发
协助经销商开发销售老酒坊系列产品的网点2100余家。
市区经销商和分销商布局图
上半年销售完成情况
东门数据
a:终端店购买丰谷老酒坊兰花瓷3瓶+丰谷老酒坊红花瓷3瓶,赠送终端店4瓶丰谷老酒坊红花瓷活动。
b:品鉴会,重点对市区经销商新一新超市和新双立配送开商家品鉴会,公司承担800元/桌的餐费+2瓶丰谷老酒坊经典,超出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c、终端店进货红花瓷兰花瓷各1件,进货当日赠送花瓷1件。(要求:陈列产品单品不低于两个面)。第二个月送红花瓷陈列3瓶; 第三个月送红花瓷陈列3瓶; 第四个月送兰花、红花各1瓶。
(备注:该陈列经销商承担3瓶红花,超出费用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品鉴会现场1
品鉴会现场2
二季度活动方案
陈列照片一
陈列照片二
效果分析:
a、通过上半年的活动东门总共建立了1000余家销售网点。 ……此处隐藏13204个字……执行不力的酒类经营者,坚决打击酒类经营中过期变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活动。实行日常检查和重大节日检查结合,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主动出击和举报线索出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截止2022年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超市、餐饮、宾馆、名酒专卖店、酒类批零点300余家,查处无证经营12家,无酒类流通随附单10起,查处假冒国家名白酒40余瓶,过期变质酒60余瓶,查封不合格桶装酒50件,并对相对责任人采取了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
二、存在的问题
1、有一部分零售经营户认为店小,经销量少,也未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的,故未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要求其按规定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在购进酒类商品时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
2、批发经营户领取“随附单”后,不主动给进货的零售户或酒店开具“随附单”,主要是怕销量大要多交税收。执法人员解释与交税并无关系。
3、开“随附单”嫌麻烦,业务员送货、进货者不主动索要也就不主动开具,认为是私人生意,一手钱一手货,不需要单据。这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监管处罚力度不到位。有待于强化监管处罚力度后才能逐步改变。
4、开具“随附单”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有少数业务员在开具“随附单”时不按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三、今后工作方向
1、继续抓好酒类流通市场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市场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解决问题。
2、春节前后,集中力量,加大对杂牌酒、假冒酒、未取得《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的打击力度,主要在大中型超市、居民集中安置点、城乡结合部、小商店、小酒店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做到不留死角、全方位管理。
3、继续对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情况进行梳理,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领取、使用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好的酒类经营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经营户也进行公告,以此促进他们服从管理,推进“随附单”的全面正常使用。
4、进一步加大酒类流通管理执法工作的力度,严格执法程序。
【第15篇】2022年酒类销售周工作总结“xxx”期间,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xx年第25号)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宣传,以规范备案登记办理、全面推行酒类溯源制度为中心,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对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酒类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我区“xxx”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办理酒类流通企业备案211家。其中:批发兼零售企业13家、零售企业164家、餐饮服务企业34家。
二、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自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宿政发〔xx〕21号)下达后,区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埇桥区酒类流通工作工作方案》,提高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以及实效性。围绕目标任务、运行机制、管理范围、运作和管理方式、保障措施、加强领导等方面,从全区的实情出发,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工作意见。尤其对加强领导,分工配合,成员之间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为形成合力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规范化,净化我区酒类流通市场,营造了氛围,奠定了基础。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埇桥区商务局按“先城区、后乡镇,先抓批发、后抓零售”的工作方针,首先从市区批发企业着手,开展了对酒类生产、批发企业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备案登记工作。在最炎热的夏季,埇桥区商务局组织精干人员在城区范围内,挨家挨户调研我区酒类流通企业资料。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加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酒类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办法》深刻理解和认识,我区印发了酒类宣传单、宣传画册3000份。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营造共同遵守《办法》的规定氛围,为有效地开展埇桥区酒类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依法行政,办理登记
???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办理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为搞好登记办理工作,完善登记办理程序,埇桥区商务局对经营资质、申请资料、办理手续、办理时限进行明文规定,实施阳光操作;在办法登记工作中,我们有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做好《随附单》的发放、领取、登记、保管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了没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不能发给随附单,防止将随附单发乱,失去其控制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广,点多、线长,由于今年工作刚起步,加之各方面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有:
???一是实行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和经营溯源制,是酒类流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但绝不是管理工作的全部,大量的工作是对酒类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二是建议对现有酒类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切实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思想。
???四、“十二五”年工作思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商务部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酒类监管的部门规章,实施酒类经营实行登记备案制和溯源制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一项全新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积极、稳妥地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具体做法: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酒类经营者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自觉性,确保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的健康和安全。
???二是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严格实行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企业要及时整改,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经营管理。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健全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放心酒”工程。
???三是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埇桥区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市区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动。对酒的名称、原料、酒度、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白酒、散装酒的销售,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假酒流向市场。
???四是积极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工程,建立酒类商品信用档案,对各个经销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和产品信用等信息进行记录,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建立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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