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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关于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的调查报告留守妇女是指指丈夫外出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又称为留守妻子。本文将介绍关于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的调查报告。
关于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的调查报告(1)
一、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基本情况
我旗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流动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目前我旗留守流动妇女共有2415人,留守流动儿童220名。
二、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留守流动妇女权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动强度大,负担过重。经调研,农村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同时,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农村留守妇女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
2、心理压力大,安全感缺失。由于丈夫外出务工, 长年不在身边, 留守妇女们在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的同时也面临着同样的心理压力。由于丈夫常年外出,留守妇女感到孤独、空虚、焦虑、压抑和无助,精神压力大,安全感大大降低。这种种压力使得留守妇女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 同进又没有正常的方式释放压力,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据统计, 许多农村留守妇女中年就由于种种原因患上抑郁、焦虑、恐惧、怀疑等心理障碍。
3、文化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弱。农村留守妇女当中初中以下文化的约占七成,高中或中专文化的不到三成。总体来说,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观念、认知水平低,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留守妇女和外出丈夫最担心的问题之一。作为弱势群体,她们在接受新理念、新技术的能力上较差,这对她们在自我生存能力的培养与发展上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4、收入不高,生活质量低。由于文化素质的限制,大多数的农村留守妇女都没有职业,而只是在家从事一些繁重的农活。众所周知,由于农业产值 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很低,且农产品价格有下降的趋势,导致了留守妇女收入偏低,加剧了生活的贫困。同时,农村留守妇女娱乐生活单调,精神 文化生活比较匮乏,生活质量不高。
5、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较难
(1)社会政治参与方面,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
(2)劳动权益方面,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也很突出。一是女性就业相对较难。一部分女性就业愿望较低,就业创业意识淡薄,还存在在家靠父母兄长,出嫁靠丈夫,年老靠子女的思想,不愿创业、不想干事,存在依赖依附心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有的虽然对就业有要求,但仍将希望寄托在政府、社区身上,而不是主动去寻找机会,争取就业创业。一部分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一技之长,综合素质不高,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部分女性就业期望值较高,不切合自身实际。二是一些女性的五期得不到保护。有的大龄女性为了保住自身的那个岗位,30多岁还不敢生孩子。三是在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3)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女性对暴力的隐忍、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单位和司法部门的不愿管不便管、家庭暴力惩处缺乏过硬的法律依据,致使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妇女在家庭暴力中受到的损害越来越大。婚姻不稳定,离婚比例逐年上升。现行法律对第三者插足没有作出规定,对婚姻中出轨的一方证据搜集困难。离婚妇女在共有财产分割中仍处于弱势,一些女性面对死亡的婚姻,出于对子女的考虑、对传统观念的屈服、对再婚的恐惧等原因,宁可维护死亡的婚姻。这不但使女性的发展受到限制,也使女性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二)、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监护质量低。大部分留守儿童由祖父母照顾,监护人由于年老、体弱或患教育方式方法的欠缺,或由于监护对象过多、负担过重,而造成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质量下降,不能给予留守儿童特别是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很好的照顾,影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2、重养轻教,学习成绩不容乐观。虽然大多数留守儿童有较好的学习态度,但是由于监护人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等问题,大多数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辅导孩子学习的意识。特别是由隔代亲人照看的孩子,大部分存在重监护轻教育的现象,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放任自流;据我们对留守儿童调研,大多数监护人不能肩负起帮助和辅导留守儿童学习的重担。一部分儿童不断随着父母在城市、农村间流动,各地选用教材不同导致学习内容衔接的困难,致使成绩下降。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
3、不良习惯多。有些父母外出打工之后,因为自己不能亲自照顾子女而产生负疚心理,总想从物质和金钱方面尽量满足子女的要求,使子女容易养成乱花钱、摆阔气的不良习气。父母在外务工的家庭经济条件普遍比在家务农的家庭宽裕,外出务工的父母大都给孩子足够的零花钱,这就为留守孩子自由出入网吧和各种娱乐场所提供了经济基础,一些腐朽、庸俗和低级趣味的有害信息给留守儿童的心灵带来侵蚀和伤害。留守儿童远离父母,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引导与帮助,在情感上也得不到关心,这就很容易使他们偏离主流的道德价值观,养成不良行为习惯,诸如说谎、不服管教、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等;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情感缺失。由于缺乏父母亲情的关爱以及社会、学校对中小学生阶段的留守儿童依恋性情感求的忽视,长此以往就难免产生了情感饥渴的问题。情感饥渴具有隐蔽性,又不易被人察觉,任由其膨胀,影响到留守儿童性格、。留守儿童的情感缺失所显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活中受到委屈无处倾诉,或者是缺乏良好的倾诉对象以及对他们的及时正确的辅导,久而久之其人格偏向于抑郁性;另一方面由于得不到父母亲情的关爱,缺乏情感的慰藉,不少留守儿童就必需寻求情感生活的替代,于是出现早恋、上网聊天等现象,耽误了大好的学习时光。留守儿童因为家长不在家,家庭监管缺位,老师没法向家长了解他们的情况。有些调皮的孩子抓住这个空挡,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又蒙骗父母或监护人。一旦孩子在学校上学,似乎所有的问题都应该由学校老师负责解决,而对自己如何配合学校培养和教育子女则持消极态度,有些家长甚至叫别人去开家长座谈会,而监护人一般只负责孩子的吃穿住和安全,至于对孩子的学习以及与学校经常性的沟通就很难做到了。
5、安全隐患多。一是留守儿童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因为留守儿童的家庭大多主要劳 ……此处隐藏46867个字……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严重,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1、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黑 社会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2、摆补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护民工权益还停留在口头上,只喊口号,不见行动,如有行动也是雷声大,雨点校制订政策文件时如同儿戏,政治口号满篇,只字不见硬措施,强手段。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 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这种摸棱两可,愚弄民众的文件进行了有力地批评就是典范一例。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让只发300元,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们不会不知道民工这点血汗钱是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救命钱,按时没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额,无法生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流血的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可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以为自己为虎作伥,才是真正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3、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4、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三、对于保证民工权益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法制,加大打击侵权粒度。
现有法律对侵权时间大都以罚款不了了之,处罚太轻,起不到应有作用。在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民工占用企业老板的财产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业老板有意侵害民工权益聚敛财产却相干无事。
2、科学有序地规范劳务市场管理秩序
目前劳务时常秩序混乱,监管失控,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会。职介应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纳入科学有序监督管理体系。
3、管理责任到人,严重失职监管不力
劳务监管要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对处理不当引起集体上访,闹事酿成流血时间的,应对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记过、撤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以避免因管理失职,不力造成危害社会。
4、建立健全民工权益监督保障体系
劳务监察部门要经常对民工工资、福利发放,三险的交纳进行坚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这样就形成工会协作,劳动监督,政府法律作后盾的一体的社会保障民工权益体系。
5、民工侵权纠纷法院应该先受理后收费
民工遭遇侵权后,大都因手续不全,交不起各种费用被执法部门拒绝受理,这导致民工铤而走险,用非正常手段解决,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在人多岗少九月严峻特殊国庆下,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应先受理,判决执行后扣除。
切实保护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通过这次调查,作为土木的大学生,我更是感到了一种责任感。我要趁着大学阶段在学习和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合格的为民工照相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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