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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 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530324197103092319,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30300411141,初次领证日期xx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年4月1日换领xx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xx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xx年8月21日,驾驶未按 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xx年8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ls4bab3d3bg266382,发动机号为b5ha091897,初次登记日期:xx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xx5303t000008961;商业保险保险单号: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xx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xx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xx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xx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连,全长980米 。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 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云dv5586号车因村民抢 ……此处隐藏29983个字……盛夏,还是冰雪严冬,人歇机不停,造地不停步。深沟被一截截淹没填起,平畴大田被一段段建起。
xx年8月,“老母掌沟”塘坝工程通过投标承包,按照图纸设计开始上马。引水隧道工程相继进行。
与此同时,沟底村在春、秋、冬三个季节,全民上阵,大搞植树造林,决心让一道道山岭披上绿装。 ……
三、众志成城 “好梦初圆” 经过一年零六个月的艰苦奋战,沟底村的农业综合开发“好梦初园”,八大工程初现端倪。 填沟造地工程是沟底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骨干项目,工程之大,旷古未有,为此,他们以极大的精力和投入进行建设。
到目前为止,已动用土石55万方,投资370余万元,在樊水沟造出土地160余亩;同时,在xx年春季全部进行了培熟,并分别种上了玉米和蔬菜,使偌大一块北国“平原”展现在沟底群众面前。他们按照计划,再战今年一冬,使樊水沟下段80亩大田如期实现。
塘坝工程到目前基本建成。坝高23米,坝长120米,坝顶宽5米,工程总量1 .38万立方。
这项工程,不仅为农业产业实现水利化提供了必要条件,而且其坝基为将来开通旅游线路打下了基础,同时为“老母掌”发展旅游业打开了交通大门。 经济林与生态林工程历经一年时间,已建成林业生产基地1030亩。
其中,退耕还林430亩,植造“晋龙”一号、二号核桃优良品种34000株,占应退耕770亩的近60%,xx年底将全面完成退耕任务。水土生态涵养林已建成600亩,占计划1500亩的40%,植造侧柏10万株。
排洪渠工程现已完成300余米,占工程总量的10%。 引水隧道工程全长160米,净高4 .2米,宽4米,工程总量6000余方,现已基本贯通。
田间道路工程是农业机械化的必由之路。为此,该村经过去冬今春的建设,投资4.7万余元,建成交叉成网的田间道路13条,总长5公里,使昔日的羊肠小道变成车辆驰行的宽阔大道。
旅游休闲度假村工程目前已与沁水县郑村乡王街村初步达成联合开发的意向(因“老母掌”属王街村辖境),并以皇城相府旅游景点为轴心,与周边史山、郭峪、大桥等村联合发展旅游产业,以此形成规模性的产业基地。 此外,高科技农业园区也正在筹划设计之中。
四、几点借鉴 总结沟底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战略的大胆发展思路与成功实践,在以下四个方面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一,全面建设小康,必须由资源型向持续型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就阳城而言,大凡富裕起来的农村,普遍是依托地下资源,很少在地面资源上作文章,尤其是土地资源。这些村重工轻农,弃耕土地,撂荒耕地,形成恶性循环。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煤炭资源是有限资源,挖空后何以生存?沟底村力开先河,并为此提供了成功范例,值得借鉴。
第二,因地制宜,大胆作为,是沟底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鲜明特点。在当今经济大潮中,填沟造地往往要被人们视为在做“学大寨”的蠢事。
当时,这一举动,不仅在少数村民中,而且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对此都顾虑重重。然而,沟底的干部认准了一条理,那就是,没有土地,就没有赖以生存的基地。
沟底的实际,就是要造地,造出地,千秋万代是“金板”。否则,他们就无法生存。
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值得借鉴。当然,各地都有自己的实际,不可能照搬沟底的模式去发展,但因地制宜、走持续发展之路却是永恒的。
第三,危而思进,艰苦创业,是沟底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前进动力。他们在富裕起来之后,不是“高枕无忧”,而是敏锐地审视到失去煤炭资源后的严重危机,从而积极应对、大胆作为。
填沟造田就是一项积极应对危机的成功实践。它利在当今,造福后代。
如此巨大的工程,平畴数十公顷的高效农田,无论在沟底,还是在阳城全县,绝无仅有。我们深信,规划全面实现后,沟底村必将是一个“山上山下一片绿,北国水乡赛江南”的富庶之地。
第四,德政工程,民心所向。沟底村的这一有
效作为赢得了民心,凝聚了党心。工程开始之初,虽然在少数村民中存在着疑虑,但随着工程建设的突飞猛进,特别是偌大一块土地呈现在世人面前之后,沟底的群众振奋起来了,纷纷自觉投入到工程建设之中。
同时,不少村民还主动提出再集资的要求。令人欣慰的是,在村办香园沟煤矿行停产关闭的一段时间里,沟底村曾一度人心恐慌,民心不安。
而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战略后,尤其是当群众看到广阔的前景后,思想焕发,一心创业,使全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局面。
【第12篇】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广东省政府对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XX年12月13日02时13分,粤赣高速公路30公里+300米路段(河源市和平县上陵张仙塘大桥)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6车及车上货物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264.3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驾驶人李艳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及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夜间和行经下坡路段时车速过快,又没有充分注意路面情况,遇事时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二是驾驶人曹立金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前方机动车遇事故等候通行时,没有按顺序排队等候通行,而是从左侧车道随意变更车道,占道停车,影响后方车辆通行秩序,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三是驾驶人李峰驾驶小型客车,未按规定装载,超载1人,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间接原因是:河南省漯河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万通公司”)、广东开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盛丰物流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河南省漯河市有关部门对货运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揭阳、河源市有关部门治超不力,路面执法管控不力;河源市有关部门事故信息报告不及时等。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司法机关已对万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明伍、闽b09610(闽a8895挂)半挂货车驾驶人曹立金采取措施;将万通公司安全负责人、变更前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小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河南省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玉成等11名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晖诫勉谈话。
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广东省政府日前对《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按照以上主要调查结论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同意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广东省政府还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是落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狠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三是深入开展高速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强高速公路应急处置;五要规范机动车驾驶陪驾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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